
李长爱,女,1964年4月生,河南延津人,现任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院长、教授,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兼任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审计局特约审计员;武汉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政协委员。主要研究会计理论与会计监管。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刊物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7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2008年获“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2004年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1995年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金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