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兴起是推动宋代司法传统转型的重要力量。宋代理学家士大夫推原经典寻求治道,其思想、方法和观念重新塑造了宋代司法的理念和精神。理学家法官在折狱听讼实践中探索司法规律,总结断狱止讼经验,积极参与疑难案件的审理和讨论,通过司法解决社会矛盾、实施教化。最为重要的是,宋代理学家士大夫积极投身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改造基层社会关系和行为规范,使之符合儒家司法理想和价值要求,从根本上改变了宋代的司法传统。本书从法律思想、司法方法、礼法规范和社会关系改造等方面论述宋代理学和理学家群体重塑司法传统的努力,全面展示了宋代理学对司法传统的深刻影响,对于理解中国古代司法传统的宋代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王忠灿,许昌学院法学院副教授、院长,法学博士,博士后。兼任河南省法学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高校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主持完成国家社科规划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3项。在《法律史评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原道》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017年至今,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主讲《大宋奇案》《名公听讼》等系列节目一百五十余期。主讲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入选河南省一流本科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