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杰,1970年生,湖北恩施人,法学博士。现为湖北警官学院讲师。先后受聘为湖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咨询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基地专家、湖北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曾在巜人民论坛》《山东警察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在法学实践方面,曾参与了多起在省内有重大影响案件的辩护工作。
"本书主要采用了比较研究、历史分析等研究方法,从整体的观念着眼,对刑事诉讼对物强制措施展开研究,在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体系背景下探讨了构建对物强制措施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在此基础上,针对中国现行强制措施的弊端与不足提出了具体的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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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主要采用了比较研究、历史分析等研究方法,从整体的观念着眼,对刑事诉讼对物强制措施展开研究,在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体系背景下探讨了构建对物强制措施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在此基础上,针对中国现行强制措施的弊端与不足提出了具体的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