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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简明案例=BriefcaseonTortLaw:第2版
作者:(英)约翰·洛根 版次:1-1 开本:大32开 页数:0 千字数: 装帧方式:平装
ISBN 978-7-307-04191-X 出版时间:2004-06-03 印刷时间:2004-06-03 定价:¥14元 浏览量: 购买图书
根据英国侵权法理论的一般体系,本书将收集的600多个代表性案例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案例对英国侵权法领域的基本概念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介绍了各种侵权行为类型的代表性案例;第三部分是关于抗辩事由的典型案例。
前言
案例一览表
法规一览表

1诉讼形式1
11司法组织法(1873年)废除了诉讼形式 1
12如果修改后的诉状将提出新证据,则不允许修改1
13诉状在审理之前限定了需要审理的问题2

2过失3
21谨慎义务3
22违反谨慎义务12

3因果关系 18
31原告必须证明其损害与被告违反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18
32同样的标准也适用于违反法定义务18
33原告的伤害可能由两个原因引起18

4损害的遥远性20
41Wagon Mound(1号)案中的规则20
42在公害责任中使用同样的标准21
43如果最终伤害与法定类型类似,原告可以得到赔偿21
44如果伤害方式不可预见以及损害后果是完全不同的新类型,
原告得不到赔偿21
45第三人的介入可能是被告的责任22
46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认识,以其所见者为限——“蛋壳般的头盖骨”
规则,Wagon Mound案没有改变这一规则23
47经济贫困应与身体虚弱不同24
48可能存在一系列有过失的行为 24

5共同过失26
51风险分配的规则26
52任何一方的过失都必须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6
53原告受到的伤害更大27
54必须是被告建立了因果关系27
55困境原则27
56必须给予儿童以特殊的考虑 28

6神经系统震扰29
61是对神经系统震扰承担责任,不可能
有悲伤损害赔偿的诉讼29
62目击者和受害者必须有着某种相互联系,
但不必一定是亲子关系29
63“蛋壳般的头盖骨”规则适用于神经系统震扰的案子30
64如果原告遭遇事故的第一时间后果,
就存在足够的密切联系30
65合理预见神经系统震扰本身并不足够31
66精神伤害的责任并不限于目击人身伤害32
67主要受害者和次要受害者之间有区别33

7经济损失35
71原告不能就纯粹的经济损失得到赔偿35
72如果原告受到物质损害,他可以就该损害
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得到赔偿35
73如果原告的损失产生于他人财产的物质损害,
则被告不承担责任36
74瑕疵产品制造者的责任36
75对经济损失的赔偿而言,近因关系就足够了36
76赔偿原告的财产利益是必要的37

8有过失的错误陈述39
81特殊关系39
82对Hedley Byrne规则,枢密院采纳狭义的观点40
83可能存在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的并存40
84谨慎义务——诽谤41
85区别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42
86确认有过失的陈述致人物质损害的责任困难较少43
87物质损害必须与经济损失区别开43
88会计的谨慎义务44
89职业免责的案例46
810必须在诉讼程序中的提出免责请求47
811责任建立在密切联系的基础上48
812对法律希望其受益的人负有谨慎义务49
813即使被告有义务作出陈述,也可能
适用Hedley Byrne规则50

9占有人的责任51
91“占有人”没有法定定义51
92占有人责任法(1957年)52
93一般谨慎义务52
94财产损害57
95责任的限制58
96对侵权人的责任60
97对儿童的责任61
98非占有人的责任63

10侵害他人人身65
101故意侵权或过失侵权两者原告必须取其一65
102无论起诉直接故意侵权或过失侵权,时效都是相同的65
103恐吓是使他人陷入对暴力恐惧(合理的理解能力)
的一种侵权行为 66
104殴打是对他人使用有敌意的或违反其意愿的
暴力的一种侵权行为67
105非法拘禁:在某一段时间,无论其有多短暂,
没有合法的理由而完全限制他人自由的拘禁行为 68
106侵害他人人身的正当理由72
107治安及刑事证据法(1984年)75
108故意的物理性伤害不同于侵害他人人身 76

11违反法定义务77
111违反法定义务构成侵权77
112原告必须说明法律不仅对被告施加了义务,并且给予了原告
相应的权利77
113诉讼的个人权利是否产生于违法是立法目的的问题81
114绝对法定责任85
115抗辩事由86

12雇主的责任87
121雇主的责任有三个方面的内容87
122胜任的工作人员87
123适当的工作地点87
124安全的工作系统87
125雇主有责任检查安全系统是否得到执行88
126雇主的责任是个人责任,不可委托 89
127即使事故发生在国外,安全系统也能够执行89
128责任的整体性质90
129责任的严格性91
1210已履行了法定责任可能不足以免责91
1211在工作中,雇员对其雇主负有以合理谨慎
和使用技巧的义务91
1212如果雇主自己有过错,则不适用Lister案的原则92

13动产责任 93
131如果存在未知的危险,则可能对最后受让人负有谨慎义务93
132消费者保护法(1987年)96

14诽谤97
141诽谤是对原告名誉的攻击97
142诽谤不必包含道德败坏的诋毁99
143公开有其自然含义99
144陈述可能有弦外之音——影射100
145如果任何公正的人也不会得出这种推论,
则推理含义不应由陪审团审理100
146弦外之音可能产生于被告认为是客观事实的陈述,
即法律影射100
147必须存在客观事实101
148以永久存续的方式作出的陈述是书面诽谤101
149诽谤言辞必须指向原告,这对每个
诽谤诉讼来说非常关键102
1410向第三人公开104
1411重述的责任 104
1412最初公开者不对重述负责,除非他授权重述
或以其他形式重述 104
1413正当理由是抗辩——陈述是真实的105
1414公正评论:陈述本着善意作出,是公正的,
并且本着公共利益,这是一个抗辩事由106
1415绝对特权109
1416授予特权110

15替代责任113
151主仆关系,现在常常叫作雇主和雇员关系,
可能产生替代责任;这是一个服务合同113
152医务人员被认为是雇员113
153雇用期间114
154雇主和独立的承包商120

16侵害他人土地125
161原告125
162侵害的方式126
163土地上空128
164飞机129
165自始侵害130
166抗辩事由131
167救济措施133
168非法剥夺占有134
169诉讼时效134

17侵害他人动产136
171侵害他人动产136
172侵占137

18公害146
181私人公害——非法干涉占有人使用或享有土地,
或享受土地上的某些权利147
182当事人152
183被告153
184公共公害157
185公共公害和私人公害160
186可能存在类似于公害的侵权行为161

19Rylands诉Fletcher一案的规则 163
191“任何人为了自己利益的目的……将一旦泄露就可能造成
损害的物品带到自己的土地上,必须把其危险控制在自己
的财产范围内……” 这是Blackburn法官的观点163
192该规则的限制164
193抗辩事由166
194损害的遥远性170

20火灾172
201(都市)防火法(1774年)172
202即使火灾是意外引起的,占有人如果在导致
其扩散方面有过失的话,也将承担责任172
203即使是故意点火,如果对其扩散没有过失,也不用负责任173
204占有人不对过失负责的惟一情形是:损害是由
陌生人的过失所引起的173
205责任建立在占有的基础上174
206可能不止一个占有人174
207可能根据类似于Rylands诉Fletcher一案
的原则让被告负有责任174
208法定责任175

21抗辩事由177
211同意不生损害 177
212不存在过失的情况下,适用于意外伤害的原则177
213该原则不是“同意不生损害”177
214必须是自由给予的同意178
215对同意有一些限制179
216同意不是违反法定义务的抗辩事由179
217必须说明原告有其他选择179
218特殊情况180
219紧急避险 197
2110法律授权199

术语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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