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讼”和“诉讼”作为化解矛盾的两大手段,都是推动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公民权利意识逐步增强,诉讼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起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本书以民事纠纷非讼化解决机制为主要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探讨了法治社会背景下,非讼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特点、功能、制度构建等,并通过对世界各国现行的各种ADR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比较探讨,力求在此基础上,寻求我国非讼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化解民事纠纷中的发展和完善路径,同时促进非讼化机制与诉讼的协调互补。
农江,法学硕士,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讲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参与研究省部级、厅局级教科研项目若干项;参编教材2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